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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除行使公司董事的一般职权外,还被赋予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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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们在股东大会上选举出来的,代表公司股东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机构。如果股东比较多,那么就需要推举出一些股东代表组成公司董事会,来议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代表公司股东们行使经营权,这个董事会有一定的职权范围,超过这个范围还需要将审议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有效,董事会才能执行。
我们前面介绍过,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拔,代表股东行使职权,维护股东权益,对股东负责,受监事会监督。所以股东会做出决定,董事会负责执行,可以理解为管家和主人的关系。明确这一点,具体看董事会的职责。首先,董事会负责股东大会,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其次,制定公司运营过程中涉及的一系列方案,包括财务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公司合并、分立、公司形式变更、解散方案等。;最后,还有制定公司管理政策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的工资等激励措施。以上是《公司法》对公司董事会职能的规定。此外,公司章程可以扩大董事会的职权,也可以限制董事会职权的行使。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XX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的法定人数为5--19人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XX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XX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XX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XX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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