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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大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及业务活动的指挥和管理,负责公司股东大会或企业股东大会的报告。董事会必须执行股东大会或员工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董事人数:根据我国《公司》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人-13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可以设立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上市公司应披露信息,持续关注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管理层会议等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对外发布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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