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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累计到年底结算一般是不合法的。加班费也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而工资一般应当按月支付;如果单位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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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 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计算如下: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1500÷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1500÷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1500÷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1、加班工资都是以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为基数计算,合同中写明月薪是多少就是多少,通常乱七八糟的津贴都是不会写进合同或者不会在合同里定义为工资的。工作日超出8小时的加班工资为基本的时薪的150%,周末为200%,法定假日为300%。 2、不管你们公司是什么样的作息制度,每个月月薪内的正常工作时间是21.5天,也就是174小时,你的时薪也是按174小时计算的,也就是每月的工资÷174小时=每小时工资,超出174小时的按加班计算,计算准则见上一条。 3.未休完的年假,你可以在有效期内申请休假,如果公司不批准导致过期,你可以要求按照300%给付补偿。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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