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 2、月计薪日为21.75天,比如某员工工资2500元,满勤24天,...
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 2、月计薪日为21.75天,比如某员工工资2500元,满勤24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 2、月计薪日为21.75天,比如某员工工资2500元,满勤24天,员工上班21天,则当月工资为250021. 75212413.79元; 3、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首先:文件里说的是“生育津贴的日支付标准是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的工资数额除以30.4“有一种理解是上年度用于缴纳本人生育保险的工资数额,那对于2011年生育的来说就应该事2010年的缴纳生育保险的钱的数额,那就是2010年的缴费基数。这句话这样理解似乎也对。所以针对这一歧义进行行政复议可以吗?职工本人可以直接申请吗?还是必须单位申请? 其次:楼上说的社会保险法是全国的吧,针对地方是不是还按照地方的办法执行呢??再有职工是2011年1月生产的,产假结束后,于2011年7月1日由单位去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不是不是要求全国必须统一的吧。毕竟生意保险是地方管理的。查看原帖
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 2、月计薪日为21.75天,比如某员工工资2500元,满勤24天,员工上班21天,则当月工资为2500/21.75乘21=2413.79元; 3、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乘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