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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嘱不生效或无效,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具有同等的继承权。本案的房屋由于是姥爷的名字,必须先解...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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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您的问题里面有一些可能打错字的地方。如果我理解的没有问题的话,那么涉案的这套房屋属于您姥姥和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姥爷去世后,房产的一般作为遗产,由您姥姥和包括你妈在内的兄妹三个人继承。后续在你母亲去世后,您母亲继承您姥爷的遗产份额转继承于您。后续您的姥姥又去世了。那么您母亲应继承的份额有您代位继承给你。换句话说,无论是转继承还是代位继承除了概念不一样以外,最终这套房屋是由您舅舅和您大舅的孩子以及您来共同继承。(上述分析是纯法律分析,不考虑法庭抗辩,证据等众多影响案件判决的因素)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详细咨询。
有三种过户的方案供选择,就是买卖,析产和赠与 1、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要缴纳1%契税(90平米以上的1.5%,144平米以上的3%),1%个人所得税如果产权不满五年,还要缴纳差价5.5%营业税这是既方便又省钱的办法 2、析产(继承)要先公证,然后过户缴纳的税费与买卖一样,也是可以考虑的办法 3、赠与同样要先公证后过户,缴纳3%契税,不仅税负重,而且还有其他弊病,一般情况不宜赠与
(1)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属于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奶奶对1.2万收条知情且无异议,大儿媳可以主张与爷爷奶奶按份享有房屋产权。 (2)奶奶去世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均分,爷爷、大儿媳的孩子、叔叔、姑姑等对遗产均有继承权。 (3)爷爷对房屋不享有全部的产权,无权对房屋进行买卖,如果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房产,其他继承人有权追究;但是如果买卖房屋时,其他继承人知情且没有异议,则无权追究;如果其他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两年内未提出异议,则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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