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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根据集资房性质或者集资协议,确定你与你朋友之间的购房协议。如果你不符合集资条件,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协议,那么你只能事后与朋友...
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你可以要求你朋友以他的房子设立抵押,然后再去办理抵押登记,这要你的债权就有保障了,另外你还要考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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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此事。 如果加不上你的名,用不了你的公积金就得想别的办法了。 现在这种情况,房子是你女朋友的。 如果你们分手,你不能证明你自己的出资,那么连购房款也可以不还给你。 建议加名,或者写一份加名协议并公证,或者让女朋友给你写一份借条,前者还可以解决公积金的问题,后者可以解决房的问题,最后只解决钱的问题。
1、可以,购房者是可以联名购房的,但是在住房限购资格核查时,需要同时核查联名购房者的资格,必须所有联名购房者的资格都满足才能购房。联名购房最好能够事先就产权比例等事项作出约定并办理公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朋友为了赶走同行,自己做独家生意,而出资转下了该店,叫我去做其他生意,只要不和他竟争就行,当时立下过协议,他出转让费,我出装修费,如果不做了,转让给其它人后,如果别人给的转让费能够达到双方共同投资的款项,则双方各自拿来回各自所投资金,如赚或赔则双方共同分利或共同承担亏损,而现在由于附近很多工厂倒闭,生意做不下,而店面又转不出去,朋友这时撕毁了当时的协议,要求我全额给回他当时所出的转让费用,而我当时没有口头答应出这笔钱更没有写过字据还他这笔钱,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而我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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