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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如下: 一、卖方返还房价,买方返还房价,涉及房屋因买方装修增值部分的卖方可给予适当补偿。 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如果出卖人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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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处理,这个法律有相应的规定,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之后,因为这个合同取得财产应当返还,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了,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在哪种情况下它是那个无效的呢?这个法律的规定是如果这个合同的当事人他一方存在一个欺诈的行为是无效的。另外的还有一些因为政策的原因导致这个购房人他原来是有购房资格,但是后来没有了,这个也是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也可以导致。然后这个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这什么情况呢?就这个合同它本身生效之后,房子还没建起来,那么肯定不存在一个返还的问题。另外的话,这个如果双方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就要看对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程度怎么样。
对于你所说的案件其实涉及到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 第一,你要向法院诉讼确认周某与赵某的买卖合同无效;第二,你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赵某的房产登记。 对于民事诉讼,周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时无效的诉求,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是完全成立的。被告周某办理买卖过户手续的委托书等是属于伪造的,也就是说周某没有真正的权利可以处理涉案的房产,这种代理行为是无效的。 对于行政诉讼,你要撤销赵某的房产登记,变更为你的产权人登记。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定金,应当返还给支付定金的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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