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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重组的公司不存在了,那么在重组前就要和员工谈判的,给予不同形式的补偿,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至于期限,是可以协商的。以上内容就是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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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变更的。企业更换法人代表,不需要买断工人工龄,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进行名称变更,变更前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此种情况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公司在合并重组后,采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理解为属于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仅仅涉及到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属于新公司对于原劳动合同的承继,如果原劳动合同是在之后签订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新公司与职工之间已经签订过一次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合同的变更,不仅涉及到主体的变更,而且也涉及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比如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理解为属于第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依据此规定,该公司因架构重组撤销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即使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协议,还是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已无法履行;二公司重组劳动合同是该公司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协商;三是该公司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只要缺少了其中一个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就会由合法变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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