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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有: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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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处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一说到离婚,很多人自然的就联想到了协议离婚。然而,有不少情况下,因为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夫妻关系。从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来看,离婚的方式方式也不仅仅只有协议离婚一种,还有诉讼离婚,也就是夫妻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的是,即使一方在婚内有法定过错行为,法律上也没有剥夺其起诉离婚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七十八条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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