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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员工的赔偿

2021-10-20
公司合并之后,原有的劳动关系不变,职工也无需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则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如果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补偿。《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继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继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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