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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最广泛的方式,以价格支付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还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是价格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买卖土地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34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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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本村的村民,可以,否则,是无效的。。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房,要提出申请。。
你所说的市政府规定的13.6万元/亩为出让价格,而2-3万元/亩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即征地拆迁成本),两者是不同的概念。挂牌拍卖的出让价格,是包含了征地拆迁成本,土地取得所花费的各项税费,办理各项手续的成本,以及三通一平等基础建设的工程成本等等费用的综合。补偿给农民的2-3万元/亩只是其中的一项。土地征用补偿费中主要包含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及设施补偿费几项。你提到的农民手里的2-3元/亩,应该是这些费用中的一项或两项之和,毕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规定是不补偿给个人的。也就是说,实际补偿的每亩价格并不一定只有2-3万元/亩。另,镇一级政府是没有权力能组织挂牌拍卖的。..。
无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是不合法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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