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岁、与职场和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和个人劳动的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本罪所雇佣的对象限于童工,即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雇佣已满16周岁的人从事劳动的,不能构成本罪。 第二、雇佣童工所从事的必须是危重劳动。须具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方能构成本罪: 1、雇佣童工从事超强度的体力劳动; 2、雇佣童工从事高空、井下的作业; 3、雇佣童工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 第三、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集体或单位犯该罪的,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处罚。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造成事故,又构成其它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并实施了以下行为: (1)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 (2)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 (3)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本罪不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实际损害为必要,只要行为人有以上3种情形之一,就成立犯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或应知是不满16周岁的人而雇用其从事危重劳动。刑法244条之一规定,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本罪,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更多请到:刑法解释: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非法雇用童工罪定义、量刑】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2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