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租房期间家里的装修物归谁?

2021-10-20
一般来说,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追加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和房子取得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也可以回到承租人那里带走。如果不想带走,可以和出租人协商,打折转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附属物不同。例如,地板、天花板、抽油烟机、空调等,拆除时会给房子带来一定的损害。我国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承租人同意装修,承租期满或解除合同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属装修物,承租人可拆除。如果因拆迁造成房屋损坏,承租方应恢复原状。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承租人同意装修,承租期满时,承租人要求承租人补偿附加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