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未上可要求补缴,并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依法申请。
未毕业的在校生,因为社会监控权尚在学校,所以在实习期间和用人单位的关系,暂时不能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处理,用人单位可以不签订,双方暂以劳务关系存续。也没有,如果在实习期间用人单位感到该劳动者不合适其工作岗位,可以解除劳务关系,待在校毕业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给予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相关法律条文:《》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3,867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