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的经济补偿,依照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8人已浏览
533人已浏览
431人已浏览
3,0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