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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看来是公司要提前解除合同,而非你意愿。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正常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离厂年月日减去入厂年月日,整年整月计算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不足六个月为半个月,六个月上一年内按一个月计算。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但补偿金与赔偿金只能支付一种。因情况而定。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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