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由转让人提出土地转让申请,由受转让人提出用地说明。(二)由转让人提交以下相关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图。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在办理转让手续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地址地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现场勘察; 四、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 五、填写转让审批表。
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 6、其他必要材料。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格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因为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买卖。以下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因此转让广泛,狭窄的两个概念的区别,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包括以权利主体为目的的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的转让是狭义概念时,与买卖有同样的意义。2、偿还债务。偿还债务是买卖的特殊形式,只是价格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买卖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和价格的支付是对等的,但用土地使用权偿还债务时,价格的支付被视为支付的价格。3、更换。以互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格,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财产权益。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人,以获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财产权益。4、以价格出资。价格入股在买卖和交换之间,与买卖相似,与交换相似。与买卖相似,是因为以土地使用权为价格,所以价格与买卖价格相似,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于股票,得到的股票与其他财产或特定财产权益相似。5、共同建设。开发房地产时,共同建设和以土地使用权为价格出资是一方的出土地,另一方出资建设住宅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设住宅的目的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不设立所有权的独立法人,而是采用命名的方式,或者没有命名,只有合作合同约定合作者的所有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是住宅建设后的所有权。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