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购房合同签订好之后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更改的。必须得到双方一致同意才行。是否还贷和购房合同更改也没有关系。 开发商能够拿到新房预售许可,说明业...
根据您的问题其实是开发商在项目运作中资金不足,常常用该项目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资金用于运转,待房产出售后资金得以回笼,再偿还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这个银行抵押购房合同的,1.一手楼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凭抵押合同和你的首期款付款证明,加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可以办理按揭,通常会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到你的房产证办出并办好抵押为止; 2.如果是正在贷款,光凭购房合同银行是不会再给你贷款的,需要你结清上家银行的贷款,拿出房产证,再到另一家银行(也可以是原银行)办理贷款,注意抵押贷款是需要有资金用途证明的,买房、装修、买车等都可以. 另,如果你是买了一手楼,房产证未办出你又想再卖的话,由于你房产证没有出来,需要担保公司的担保
重庆地区购房抵押合同从3月1日起,全国不动产产权登记,重庆地区就改革了,房交所不再在抵押合同上盖章,也就是说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签不签抵押合同自己说了算,房交所不管了。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二、房屋抵押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二)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9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