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上下班途中几个小时,按照路途远近和正常行走需要的时间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合理的时间和路线是重要因素。合理的时间究竟为多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应当按照路途远近、交通状况、正常行走所需时间等因素,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
1、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因此,燕京啤酒厂每天的工作都超过10个小时,但是却并不支付加班费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上述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够接受的。2、实事求是说,在企业和劳动者的相互关系上,劳动者属于弱者,企业出现既违法又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直接跟企业理论的结果,往往是被枪打出头鸟。所以,除非你已经不想在此继续干下去了,否则,从保护自我的角度出发,建议采用匿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办法,请求干预并查处。非万不得已,不与企业发生正面冲突。
一,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只要正常八小时之外,都应支付加班工资。二,对于一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休日可以安排加班,但事后应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应按正常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费。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八小时的,都应按正常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费。四,公司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拒绝补缴的,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人已浏览
1,662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