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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要看车位产权归属,如果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是独立产权的就有权出售,否则只有使用权的,无权出售,以登记为准。 2,如果开发...
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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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投资兴建该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项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车位。这时购买方可以要求该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位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位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 其次,开发商迟迟没有交房产证的行为可能构成了合同违约。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最后。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
看是否有产权,到房管局可以查询到的,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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