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就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来说,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4条、用人单位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2条、用人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可以主张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此类情况下辞职,是没有什么补偿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82条、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综上,你的问题中描述了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对方应当支付你每月双倍工资。如果,对方仍然未按照2011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58条之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主张工作期限内的社会保险。虽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相关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赔偿,不足半年按照半个月支付。但是前提是,你应当搜集到你在该企业工作期限的证据,也就是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的证据。相关的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工友证言、与领导的交谈对话记录、工服胸卡都可以成为证据告诉你申请劳动仲裁却不告诉你具体怎么办实际上并非是负责的回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