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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简单陈述,如果在开发商提供并与您签定的合同中,没有对该细节作出明确的描述,那么,我个人认为开发商至少存在违约情形。类似这样的情况,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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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第3款的规定,开发商在变更商品房规划、设计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这样是可以要求退房的,而开发商应当返还房款及其利息,并且由于开发商没有按照当初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履行其相应的义务,您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您不打算退房,则可以要求其返还减少面积的房价款及利息。
不是违法,而是违约。开发商违反了你们之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房屋的总高度以及结构发生变化,应该属于规划、设计方面的变更,按照合同约定,你享有选择权。从公平的角度将,房屋规划设计变更不属于您个人的原因,不应当影响您根据上一个合同所取得的合同利益。开发商要求变更合同,调整购房单价,您完全可以拒绝。
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属商品房合同的重要内容,也是购房者在买房时十分看重的部分。对于任何一个购房者来说,都有其预期的商品房设计,如果开发商不经购房者同意,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在变更房屋设计之前,必须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且及时通知购房者。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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