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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停工、待岗、强迫员工休息为由,变相裁员,不发工资,怎么办

2022-02-06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议你们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交劳动条件。若用人单位采取停职、待岗、放长假、强逼员工休息等手段,未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做满一年补一个月,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工资以应发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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