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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计时工资工作天数及加班工资计算公式(现行)工作天数:1.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每周5天。2.年工作数:251天。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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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计时工资工作天数及加班工资计算公式(现行)工作天数:1.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每周5天。2.年工作数:251天。休息日每周2天,一年52个星期。3.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或167.4小时)。折算公式:251天÷12个月。拓展资料平均工资:1.当月日平均工资=当月工资额÷20.92天。2.小时平均工资=当月日平均工资÷8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公式:1.延长工作时间(超时加班)的工资=延长小时数×小时平均工资×150%。2.休息日的工资=当月日平均工资×200%。3.法定假日的工资=当月日平均工资×300%。
病假工资按国家规定为不低于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80%,如果单不给病假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有的公司按每月21.75天算,这样算是错的,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有重复的,一般是113天,那就是365减113天再除以12个月,得到的是21天,所以每个月工作时间是21天乘以8小时共168小时,多的都是按加班算,以前我在深圳上班都是这样算的,还有如果白天请假8小时,晚上再上班,所上的时间是按加班算的,未上的正班8小时工资按正常时薪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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