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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之后的贷款是谁还的呢?,婚后取得的财产,不论是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您有其他顾虑,我可以为您定制一份离婚协议,或者您可以...
应该怎么处理,法律上已经给大家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法律的途径进行合理处理。所以遇到任何事情大家都应该自我保护,利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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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贷款,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担。 2、离婚时,会进行析产,按个人所分得的财产分担债务。 3、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只有一个人还债,等同于夫妻双方还债。 4、离婚后,如果房子全部划给你,剩余的房贷全部由你负担。 (这里有条件:房子当前价值要评估,你要补偿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的房子份额)
如果房子有房贷,一般来说不能更改房屋登记名称,因为涉及到第三人银行的利益,除非征得银行同意,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地产的分割方式、份额和偿还,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则上不能后悔;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如果房产证在双方手中,法官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如果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手中,由于产权难以确定,法官更常见的做法是不处理,也可能分配使用权。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直接归于其中一方,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具体的所有权。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仍然应该属于婚前财产。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同时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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