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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饮用水供需实际和应急需要,加强饮用水备用水源的建设和维护,做好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在发生水源污染等事件导致...
饮用水取水应当统筹安排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在地表水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水源工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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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XX根据饮用水水源规模、水功能区划等要求,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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