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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入职两天,感觉公司不合适,如果是给个人工资,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一个人同时在两家公司做入职,并拿工资,不违法,但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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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公司可能存在以下关系:母子公司、分公司关系、投资关系等法律关系。 2、一个法人开有两家公司,但这两家公司彼此独立经营,且没有彼此投资或控股关系,不属于关联企业。
一个劳动者是否可以和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关键看两家用人单位的态度,如果它们都没有异议,法律上是允许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发现员工入职两家公司,而员工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经过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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