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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一年内,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的,超过一年的,超过了劳动仲裁时效的,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
不合理。像你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两条途径解决。第一,按照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直接向法院起诉,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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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了服务期约定,就要负担违约金了,但具体要负担多少,实践中要求的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是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事实上,法律仅规定了下面两种情形可约定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所以,要是你公司要求你负担的违约金不符合上面规定的,其实就是违规行为,权益受有损害的劳动者可以按照下面步骤申请劳动仲裁: 1、员工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一,被迫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及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第二,自动离职,这种情况下包括上述第一种情况出现但劳动者未以上述公司违法情形而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是以其他原因要求辞职,都无法得到经济补偿。因此,一旦要离职,就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第三,公司主动辞退员工。一般而言,这种情况在目前的实践中越来越少出现,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对于主动辞退员工越来越谨慎。当然,并未所谓单位主动辞退都必须向员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赔偿金。
公司搬迁,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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