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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工资 2.护理费:工伤生活护理费包括两部分:一、工伤医疗期护理费,按医院建议配备护理人员,按护理人员因误工...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依照《法令》规则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许停止劳动联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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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停工期间留薪期(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康复费、工资福利、护理费用、伙食补助、交通食宿、假肢辅助器具等单位支付或社保支付; 二、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本人工资的08个月,社保支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级,本人工资的02个月,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级,本人工资的08个月,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工伤停工期间留薪期(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康复费、工资福利、护理费用、伙食补助、交通食宿、假肢辅助器具等单位支付或社保支付;二、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本人工资的08个月,社保支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级,本人工资的02个月,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级,本人工资的08个月,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7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全省收入支出指标,现将2017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22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726元;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5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参照该标准适用);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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