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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七章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
“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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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劳动法规定,公司是不能克扣员工的工资,也就是说,工资应该按照规定的时期,以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能克扣或是无故的拖欠员工的工资。但是对于有的单位会对员工进行罚款,相关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如果有以下的情况,单位是可以代扣的: 比如,用人单位可以代扣或是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由劳动者本人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或是根据法院的裁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赡养费等其他费用。只有这些情况公司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定的情况下,公司才可以进行代扣员工的工资,其他的情况是不能私自代扣员工的工资的。 而对于一开始我们说到的如果是由于员工的工作失误等,比如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有迟到或是早退等情况的,公司给予罚款的处罚,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本人情况,给单位或是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企业或是单位是可以根据相关的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本人进行经济赔偿的,或是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而如果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月工资最低标准,则按照实际的最低标准进行支付。
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如果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工单位如果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依据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员工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工单位。到期后,用工单位必须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按正常工资结算工资,另外,律师建议:为了保留证据,员工可通过快递的方式,将辞职申请书寄给用工单位,或者,拿一份辞职申请书到当地劳动局备案,如果到期后,用工单位依然不肯放人,辞职者可拿着相关证据到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据此恶意克扣工资待遇或不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建议您先到劳动局去投诉,不成,属于劳动争议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第一,对于职务行为(指工作人员行使职务的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活动),造成的伤害,只要不是员工故意或是重大过失造成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第二,就您说的情况来看,您是属于职务行为,只要您自身不存在过错,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单位扣除您的工资是不合理的,可以要求单位返还,若是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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