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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
先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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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目前你尚未取得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因此对房屋尚无所有权。对方要求再给3万元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实际是一种违约行为。由于是房改房,因此首先应查明对方手中的产权证关于所有权人权能的规定,因为有些房改房所有权人只享有部分权能,即不能买卖,因此只能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如产权人享有完全的产权,即可以买卖,则可与对方协商,争取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产权过户,协商不成,则可起诉要求对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此时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不要房产证则你始终不是房屋的产权人,今后房屋使用、买卖、出租等行为都要受到影响,甚至将来所有权人(包括现产权人将房屋再行转让后取得产权证的产权人)会对房屋主张权利。
这其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你作为当事人有必要搞清楚,一、你与开发商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不予办理房产证,你应该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相应损失。二、你与银行是贷款合同关系,现在你以开发商违约为由不予还款,这种理由是不成立的,你在诉讼中主动交清欠款只能使银行主张返还欠款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但是能不能解除合同要看借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解除合同相关条款,法院会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就要看你具体履行合同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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