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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政策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也就是两者不能单独交易,不能只买房不买地,也不能只买地不买房。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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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2、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 (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三、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房地产企业以开发项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房屋未销售之前,是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只有等房屋预售时,就需按照有关规定要按房屋预收*(1.5-3%)计缴预缴土地增值税。等房屋销售达到85%以上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与税局就要进入该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 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具体计算增值税对应的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如下: 档次级距税率速算扣除系数税额计算公式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0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40%5%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50%15%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35%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不需要预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物权的转移,在双方签署转让合同后,办理过户之前要缴纳一些税费。不管是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还是契税,都应该在土地转让之后缴纳,因此,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是不需要的。这里需要注意,如果是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是不需要承担契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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