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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司将生地变为熟地,允许加计扣除开发成本的20%(不含取得土地的地价款)以及10%的开发票费用。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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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的税种。 1、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获得收入的公司和个人,转让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向国家支付的税金,不包括继承、赠与方式免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不仅征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还征收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产,不征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有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不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是速计扣除系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国有土地出让的契税税率为4%,以土地成交总价为基数计征。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征收标准: 1、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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