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过期是否有效期是这样子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劳动合同过期是否有效期是这样子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一般不会因期限过长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约的等。
这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期满自动顺延的约定条款,免除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视为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无时效最长支持11个月的比如青岛,重庆个别区个别地区2、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从申请劳动仲裁开始向前数1年,从入职开始数1年,2个1年交叉部分支持按月计算时效最长支持11个月3、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但是入职到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视为1个整体,从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1天开始,1年内申请的话,都支持,超过1年不支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以超过时效为由答辩的话,无论你什么时间入职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都是应该得到支持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