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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认购协议被认定为购房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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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社预约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按预约书约定履行确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认购书、意向书、备忘录等认购合同,约定未来一定期限内签订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另一方要求承担违反认购合同的责任,或者解除认购合同,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商品房认购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前签订的文件,是对双方房屋交易相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协议后,开发商应在约定期限内与买受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约合同全称住宅预约合同,这种预约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为将来签订合同而协商的义务,不是最终达成合同。那么,预约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预约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事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公布后,其第二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住宅预约合同》是预约,一方不履行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因此,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住房预约意向书》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义,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则视为合法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社买卖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五条的规定,《商社预约、订单、预约等协议具有《商社销售管理方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社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卖方已经按约定收取购房费的,该协议应认定为商社买卖合同。预约书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由于买卖双方对交易目标物所持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人员应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预约的信息。2、不可以强化具备不合理条件的实际交涉义务,特别是开发商不可以利用自身的优点,免除自身的责任方责任。3、继续谈判的义务,除非有重大僵局或终止谈判的原因,否则双方当事人应遵守诚信的义务,继续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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