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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若承租人转租,则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若第三人造成租...
按照规定你舅舅不符合承租人的条件,房子应该有你们继续承租;你们可以申请房屋承租人变更;注意这里因是公房,不涉及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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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你们之间签订的租房协议当初是如何约定的
1、收款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租赁业务的相关方收取各项租赁业务的应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租金、佣金、承诺费、手续费、租赁物件余值价款 2、回收租金在租金支付日到期前十天,给承租人发送《租金支付通知书》,提醒承租申请人筹措还租资金;在租金应付日向财政部门询查租金是否到账:如果没有到账查询原因。十天内到账的,到账后,计算迟延利息通知承租人支付迟延利息并追索到账;租金到期日十天后仍未到账的,发送《逾期租金催收通知书》,向担保人发出《代偿付租金通知书》要求协助,并要求承租人回复拖欠租金的原因和正在采取的解决办法;租金到期日一个月仍未到账的,风险管理部应会同业务拓展部项目负责人赴承租人现场,了解情况,催收租金。租金到账后,给承租人开租赁发票;租金必须由承租人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直接支付给本公司,中间不得经过他人转手 3、租后检查业务经办人员应根据租后管理要求开展对承租人的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租金回收的安全运作。对留有余值的,业务经办人员还应按照余值管理预案的要求对租赁资产的运营状态、是否出现所有权风险及其价值变化做出认定和评价,并结合市场监测信息以及其他渠道获取的与租赁资产有关的各类信息,对租赁资产余值及其风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分析报告报送风险管理部。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承租人累计超过6个月未缴付房租,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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