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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及时支付租金,也可以是业主同意推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双方在明确责任的...
房屋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法律上俗称的“买卖不破租赁”,具体是指当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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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过程中出现纠纷而未签署相关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建议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寻求协助。但若投诉未能妥善解决争议问题,则建议双方当事人选择由房产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公正裁决。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仍然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均有权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出租人或承租人违反契约义务的相关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银行转账流水等详细信息,向各自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在租赁合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如果承租方犯了过失行为,出租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扣除相应比例的租金及押金,作为对其违约行为的经济补偿。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或者是由于出租人自身的违约行为导致承租方不得不提前退租,在此种情况下,承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且应全额返还剩余的租金以及押金。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根据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建议依法解决租赁合同纠纷,特别是涉外的情况下,更要注意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可能因为方法不当,有理变成了无理。 二、要具体分析是谁违约,如果是您违约,租客有没有约定或法定可以拒付租金的权利,如果有这种情况,则他拒付租金就是合法的,您如果采取注销宽带等措施,可能就是违约行为,会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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