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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书下发并生效后,继承人持公证书及房产证,个人证件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后,财产办理买卖交易。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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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了遗嘱公证后还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原因:遗嘱公证可以办理多份,以最后一份为准。你不可能拿着其中一份就能去办理过户了吧?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公证。 2、因为继承公证需要你奶奶也到场确认遗嘱效力的,所以建议你去法院诉讼,叫确认之诉,确认房产的继承权。 3、继承公证费是按照遗产份额的2%收取。但是注意,如果产权证上只有你父亲名字,你母亲是隐性共有人,所以费用是房产价值的1%(可能需要评估,看公证处要求)。
如果实在不想放弃该房产,建议找专业人士把合同写好,尤其是违约责任条款。加大违约成本,促使对方及时履约;如果对方违约将面临高额的违约金,同时违约金能最大限度地补偿自己的损失。个人认为公证与否意义不大。
住房如果以及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有了受让方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就已经发生转移,属于受让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不能撤销已经办理完毕的房产证。除非是住房灭失,当事人自己申请放弃住房产权等情况。只有在办理新房产证之前,是可以申请撤销过户登记手续的。《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第三十八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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