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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交税。不论外资还是内资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福利费均视同工资发放,计入工资总额,一起计提个人所得税。发放的福利不在免税的范围,如果是超过工...
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企业,以现金形式支付福利费都视为工资支付,计入工资总额,计入个人所得税。发放的福利不在免税范围内,超过工资总额的14%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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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项目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保护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给予的补贴和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偿;六、军人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给干部职工的安置费、退休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生活补助费;八、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等人员的免税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规定的免税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所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企业只能在限额内用现金支付,除此之外,还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因此,企业大额支付现金超过额度是违法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和津贴;(二)个人劳动报酬;(三)按照国家规定颁发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国家规定的个人支出;(五)向个人购买农副产品等物资的价格;(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其他需要支付现金的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项、(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支付现金。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执行。
1、透支信用卡除要支付利息外,如果不能及时还款还要支付高额滞纳金及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恶意透支还会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可以认为是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逾期金额在1万-10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10万-100万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100万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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