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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能要回来,前提需要该房产赠予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
房屋赠与后悔如果是在房屋过户登记之前后悔能要回来,如果已经办理登记手续一般不能要回,但是受赠与人同意的除外。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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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根据法律规定,除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三种情形外,赠与人无权撤销赠与;并且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此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也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房屋赠与后悔了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要回来,首先赠与的房屋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然后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最后,房产受赠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
房屋赠与后悔如果是在房屋过户登记之前后悔能要回来,如果已经办理登记手续一般不能要回,但是受赠与人同意的除外。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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