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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自建房如何分割

2023-09-21 97人已浏览
  •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创始人

    家理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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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离婚时自建房分割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农村没产权证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如双方对房屋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自建房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可就房屋居住、使用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2、补办产权证,再分配。如是农村房产证丢失或没有产权证,可以申请补办产权证,去有关部门进行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再办理产权证。有产权证之后,再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进行均分。应按所得房屋产权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一、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如下: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平均分割。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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