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仲裁主体不适格指的是什么

2024-07-26 15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4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劳动争议的主体不适格是指当事人双方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般主体不适格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用工主体不具有用工资格,即用工主体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另一种情况是你们双方主体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范围,但你们的法律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诉讼的受案范围。此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如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确定存在其中一方主体不适格的情形时,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建议查清与用工主体的法律关系,以真实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