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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
请问公司是以什么理由要求您离职的呢?有没有签自离书之类的文件?请问您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没有,工作服、工牌等物品有吗?工资之前是通过什么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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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仲裁主体错误,在仲裁或民事诉讼甚至在行政诉讼中这是常有的事。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申请人或起诉人对被申请或诉讼对象的名称掌握不准确造成的,如果被申请人或被告在答辩中提出异议,仲裁庭或法庭将其列入仲裁或申理的内容;如不提,则视为双方均无异议,对双方无异的事项,仲裁或法院都不会主动干涉的。至于由此产生的后果,则是遵循过错原则,谁的过错,谁承担后果责任。但一般是不会有什么后果的。例如多个字少一个字,只要对方参加了,并无异议,可认为这是同一个主体。或许在执行时他会说这不是他,但这不行了,因为在仲裁中,他或他的代表人或代理人参加了仲裁,必须留有带有签字和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的,这已经表示他的默认,已经不容狡辩了。赖不掉的。
劳动仲裁因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查实被申请人主体后,应当重新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纠纷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它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法律依据的。 劳动仲裁程序的范围包括有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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