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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和劳动用工的区别

2020-01-18 15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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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劳务用工和劳动用工的区别:劳务用工签订合同日期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未作限制,劳动合同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务用工可以签订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合同,劳动用工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必须确定书面合同;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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