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先履行抗辩权规定的优点及不足

2020-08-07 142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先履行抗辩权规定的优点: (一)对行使条件作了更充分详细的规定。 (二)反映了先履行方的履行权益,又充分照顾到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期限利益。 (三)进一步完善了先履行方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之后的救济方式。 先履行抗辩权规定的不足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