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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无征地批文无公示有权拆迁吗

2024-05-07 18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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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政府依法进行征地行为必须发布公告。任何土地利用项目皆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获取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未按规定执行即属违法。若有疑问,可向上级部门求助。当市县两级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立即公布,并详细注明征收补偿方案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政府征地拆迁流程如下: 1.获取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制定拆迁计划与方案; 5.设立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请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实施拆迁冻结; 9.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项; 11.拆除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n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n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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