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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可否只要是外企业就不需要赔偿

2024-05-24 9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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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具体的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交通、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公司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工伤职工到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公司按照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伤要接受治疗的,停工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公司支付。伤情严重或特殊的可延长,但不超过24个月。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五、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只享受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保留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公司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公司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公司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差额。 经职工提出,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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