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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证书过户房产适用善意取得吗

2024-05-07 11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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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若某人利用伪造的公证书来非法获取房地产转让手续的登记,那么受侵害的当事人有权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交改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的申请。在得到房屋管理部门确认之后,就能够撤销之前的房屋转让登记。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无论是拥有实际权益人还是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任何个人或团体,都有权对不动产登记薄上所记载的内容产生疑问并提出更正申请。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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