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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是否必须为专职人员

2022-12-27 11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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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不是必须为专职人员,也可以是兼职人员。 去当地食药监局进行考核办理。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经审核合格。领取证书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提供所在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无以上证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替人代领,代领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如连锁单位集体领取,应由单位总部提供统一领证证明。 3、如考核前未提供健康证、毕业证等报名所需资料原件的,需携带补齐证件验证。 食品安全总监是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最高管理者和直接责任人,对企业食品质量安具有否决权,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企业的质量安全制度、监管措施及发展规划,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组织机构,规划食品质量安全所需的人力、技术等资源,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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