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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皮还能买卖吗

2024-05-09 14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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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土地确权,乃针对某一片土地权益归属及其与其他相关权利的明确界定之确定过程。依法所得土地权益皆享有法律护航,故在土地确权操办完成之后,任何形式的土地调整或者收回都应获严格监管,不得轻易实施。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土地损毁殆尽,权利持有人可依据相应法令流程申请取得新地使用权或其他应有权益。如各方达成共识并满足法律规定各项条件,土地权益则可通过互换或转让方式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n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n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n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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